展位配置
(一)展具租赁
展具租赁请联系属交易团
(1)标准展位参考配置见下图

展位标准配置:3m×3m,展位内由主办单位提供一套基本配置。其中包括:一张铝合金洽谈桌、四把折椅、一个垃圾筒、一个220V/500W电源插座(不能作为自带照明灯具的照明电源,仅供标准展位使用)、两个LED帕灯和一个咨询台、配中英文灯箱楣板一条,展位内铺设地毯。
(二)展位设施租赁
1、浙江、江苏、江西交易团特装展位,如需申请有关电箱、网络或其它设施,请联系主场搭建服务商,请提供展位号、参展商名、展位面积、展位类型(标摊\光地)及所属交易团名称发送至邮箱申请登录账号和密码。
2、参展企业(除浙江、江苏、江西交易团)如需增租有关电箱、网络或其它设施,可登录系统进行申请,向各交易团索要主场系统登录密码,登录账号为2026+各参展单位三证合一代码。
(三)设施、展具租赁要求及付款方式
(1)请在截止日期前在主场搭建智能化系统上提交付款凭证。所有租赁项目均须于 2026年2月3日前预订,预订租赁款均须于2026年2月6日前全额支付。我们在收到您的系统定单后,将为您分别开出设施租赁付款通知和展具租赁付款通知,您只有在收到付款通知上的截止日期前以全额付款作为确认。
(2)请在展位平面图上准确标出周围的摊位号及通道;所租赁设施的位置方向及尺寸,或另附图纸标出;如:电箱等。以确保在贵公司进驻展馆前设施按照您的要求安装完毕。主场搭建商如果在截至日期前没收到此图,逾期或现场移动位置将按租赁价的150%收取移位费用。标准展位所有位置的安装将由主场搭建商决定。
(3)吊点:每个点承重小于200kg,且单体重量不超过1吨,除钢架结构以外物品不予悬挂;吊点具体数量以展馆现场审核意见为准。(仅特装展位或标改特展位申请)
请注意:严禁使用吊点进行加固或连接与地面连接的任何结构,吊点也不可作为其他非悬挂物和设备的起重吊装用途。
(5)户外用电箱加收50%费用,户外电箱申请需要展馆审核通过。
(7)所有项目均为租赁性质,不可转换为其他项目及退回定单,现场退换所定项目或取消预定项目将不予退款。展商须按规定办理用灯用电申请,私自接装用电、乱接乱拉的,将给予停止该展位用电,直至展位改进后,恢复供电。
(9)提供的表格中未列出的项目将另行报价
系统提交后会自动提示付款账号,所有预订单款项汇入时请注明“华交会租赁款”与展位号。
四、标准展位改建
所有标准展位中的电器设施均为预先安装,如果需要移位或拆除,务必在2月10日之前向所属交易团书面确认。
所有标准展位(浙江、江苏、江西、联合、跨境、境外交易团除外)的构建及其展具、设施的布置下图例所示。参展企业如需改变有关布置,请联系属交易团。


